风格即风度品格,体现创作中的艺术特色和个性;流派指学术、文艺方面的派别。
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属室内环境中的艺术造型和精神功能范畴。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往往是和建筑以至家具的风格和流派紧密结合;有时也以相应时期的绘画、造型艺术,甚至文学、音乐等的风格和流派紧密结合;有时也以相应时期的绘画、造型艺术,甚至文学、音乐等的风格和流派为其渊源和相互影响。例如建筑和室内设计中的“后现代主义”一词及其含义,最早是起用于西班牙的文学著作中,而“风格派”则是具有鲜明特色荷兰造型艺术的一个流派。可见,建筑艺术除了具有与物质材料、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特征之外,也还和文学、音乐以及绘画、雕塑等门类艺术之间相互沟通。
风格的成因和影响
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是不同的时代思潮和地区特点,通过创作构思和表现,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室内设计形式。一种典型风格的形式,通常是和当地的人文因素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又需有创作中的构思和造型的特点。形成风格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风格虽然表现于形式,但风格具有艺术、文化、社会发展等深刻的内涵;从这一深层含义来说,风格又不停留或等同于形式。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一种风格或流派一旦形成,它又能积极或消极地转而影响文化、艺术以及诸多的社会因素,并不仅仅局限于作为一种形式表现和视觉上的感受。
20-30年代早期俄罗斯建筑理论家M·金兹伯格曾说过,“风格”这个词充满了模糊性……。我们经常把区分艺术的最精微细致的差别的那些特征称作风格,有时候我们又把整整一个大时代或者几个世纪的特点称作风格”。当今对室内设计风格和流派的分类,还正在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本章后述的风格与流派的名称及分类,也不作为定论,仅是作为阅读和学习时的借鉴和参考,并有可能对我们的设计分析和创作有所启迪。
室内设计的风格
在体现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的同时,相对地说,可以认为风格跨越的时间要长一些,包含的地域会广一些。
室内设计的风格主要可分为:传统风格、现代风格、后现代风格、自然风格以及混合型风格等。
一、传统风格
传统风格的室内设计,是在室内布置、线形、色调以及家具、陈设的造型等方面,吸取传统装饰“形”“神”的特征。例如吸取我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室内的藻井天棚、挂落、雀替的构成和装饰,明、清家具造型和款式特征。又如西方传统风格中仿罗马风、哥特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洛可可、古典主义等,其中如仿欧洲英国维多利亚或法国路易式的室内装潢和家具款式。此外,还有日本传统风格、印度传统风格、伊斯兰传统风格、北非城堡风格等等。传统风格常给人们以历史延续和地域文脉的感受,它使室内环境突出了民族文化渊源的形象特征。
二、现代风格
现代风格起源于1919年成立的鲍豪斯学派,该学派处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强调突破旧传统,创造新建筑,重视功能和空间组织,注意发挥结构构成本身的形式美,造型简洁,反对多余装饰,崇尚合理的构成工艺,尊重材料的性能,讲究材料自身的质地和色彩的配置效果,发展了非传统的以功能布局为依据的不对称的构图手法。鲍豪斯学派重视实际的工艺制作操作,强调设计与工业生产的联系。
鲍豪斯学派的创始人W·格罗皮乌斯对现代建筑的观点是非常鲜明的,他认为“美的观念随着思想和技术的进步而改变”。“建筑没有终极,只有不断的变革”。“在建筑表现中不能抹杀现代建筑技术,建筑表现要应用前所未有的形象”。当时杰出的代表人物还有Le·柯布西耶和密斯·凡·德·罗等。现时,广义的现代风格也可泛指造型简洁新颖,具有当今时代感的建筑形象和室内环境。
三、后现代风格
后现代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西班牙作家德·奥尼斯1934年的《西班牙与西班牙语类诗选》一书中,用来描述现代主义内部发生的逆动,特别有一种现代主义纯理性的逆反心理,即为后现代风格。50年代美国在所谓现代主义衰落的情况下,也逐渐形成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潮。受60年代兴起的大众艺术的影响,后现代风格是对现代风格中纯理性主义倾向的批判,后现代风格强调建筑及室内装潢应具有历史的延续性,但又不拘泥于传统的逻辑思维方式,探索创新造型手法,讲究人情味,常在室内设置夸张、变形的柱式和断裂的拱券,或把古典构件的抽象形式以新的手法组合在一起,即采用非传统的混合、叠加、错位、裂变等手法和象征、隐喻等手段,以期创造一种溶感性与理性、集传统与现代、揉大众与行家于一体的即“亦此亦彼”的建筑形象与室内环境。对后现代风格不能仅仅以所看到的视觉形象来评价,需要我们透过形象从设计思想来分析。后现代风格的代表人物有P·约翰逊、R·文丘里、M·格雷夫斯等。
四、自然风格
自然风格倡导“回归自然”,美学上推崇自然、结合自然,才能在当今高科技、高节奏的社会生活中,使人们能取得生理和心理的平衡,因此室内多用木料、织物、石材等天然材料,显示材料的纹理,清新淡雅。此外,由于其宗旨和手法的类同,也可把田园风格归入自然风格一类。田园风格在室内环境中力求表现悠闲、舒畅、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也常运用天然木、石、藤、竹等材质质朴的纹理。巧于设置室内绿化,创造自然、简朴、高雅的氛围。
此外,也有把70年代反对千篇一律的国际风格的如砖墙瓦顶的英国希灵顿市政中心以及耶鲁大学教员俱乐部,室内采用木板和清水砖砌墙壁、传统地方门窗造型及坡屋顶等称为“乡土风格”或“地方风格”,也称“灰色派”。
五、混合型风格
近年来,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在总体上呈现多元化,兼容并蓄的状况。室内布置中也有既趋于现代实用,又吸取传统的特征,在装潢与陈设中溶古今中西于一体,例如传统的屏风、摆设和茶几,配以现代风格的墙面及门窗装修、新型的沙发;欧式古典的琉璃灯具和壁面装饰,配以东方传统的家具和埃及的陈设、小品等等。混合型风格虽然在设计中不拘一格,运用多种体例,但设计中仍然是匠心独具,深入推敲形体、色彩、材质等方面的总体构图和视觉效果。
室内设计的流派
流派,这里是指室内设计的艺术派别。现代室内设计从所表现的艺术特点分析,也有多种流派,主要有:高技派、光亮派、白色派、新洛可可派、超现实派、解构主义派以及装饰艺术派等。
一、高技派或称重技派
高技派或称重技派,突出当代工业技术成就,并在建筑形体和室内环境设计中加以炫耀,崇尚“机械美”,在室内暴露梁板、网架等结构构件以及风管、线缆等各种设备和管道,强调工艺技术与时代感。高技派典型的实例为法国巴黎蓬皮杜国家艺术与文化中心、香港中国银行等。
二、光亮派
光亮派也称银色派,室内设计中夸耀新型材料及现代加工工艺的精密细致及光亮效果,往往在室内大量采用镜面及平曲面玻璃、不锈钢、磨光的花岗石和大理石等作为装饰面材,在室内环境的照明方面,常使用折射、折射等各类新型光源和灯具,在金属和镜面材料的烘托下,形成光彩照人、绚丽夺目的室内环境。
三、白色派
白色派的室内朴实无华,室内各界面以至家具等常以白色为基调,简洁明确,例如美国建筑师R·迈耶设计的史密斯住宅及其室内即属此例。R·迈耶白色派的室内,并不仅仅停留在简化装饰、选用白色等表面处理上,而是具有更为深层的构思内涵,设计师在室内环境设计时,是综合考虑了室内活动着的人以及透过门窗可见的变化着的室外景物,由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室内环境只是一种活动场所的“背景”,从而在装饰造型和用色上不作过多渲染。
四、新洛可可派
洛可可原为18世纪盛行于欧洲宫廷的一种建筑装饰风格,以精细轻巧和繁复的雕饰为特征,新洛可可仰承了洛可可繁复的装饰特点,但装饰造型的“载体”和加工技术却运用现代新型装饰材料和现代工艺手段,从而具有华丽而略显浪漫、传统中仍不失有时代气息的装饰氛围。
五、风格派
风格派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荷兰,以画家P·蒙德里安等为代表的艺术流派,强调“纯造型的表现”,“要从传统及个性崇拜的约束下解放艺术”。风格派认为“把生活环境抽象化,这对人们的生活就是一种真实”。他们对室内装饰和家具经常采用几何形体以及红、黄、青三原色,间或以黑、灰、白等色彩相配置。风格派的室内,在色彩及造型方面都具有极为鲜明的特征与个性。建筑与室内常以几何方块为基础,对建筑室内外空间采用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穿插统一构成为一体的手法,并以屋顶、墙面的凹凸和强烈的色彩对块体进行强调。
六、超现实派
超现实派追求所谓超越现实的艺术效果,在室内布置中常采用异常的空间组织,曲面或具有流动弧形线型的界面,浓重的色彩,变幻莫测的光影,造型奇特的家具与设备,有时还以现代绘画或雕塑来烘托超现实的室内环境气氛。超现实派的室内环境较为适应具有视觉形象特殊要求的某些展示或娱乐的室内空间。
七、解构主义派
解构主义是本世纪60年代,以法国哲学家J·德里达为代表所提出的哲学观念,是对本世纪前期欧美盛行的结构主义和理论思想传统的质疑和批判,建筑和室内设计中的解构主义派对传统古典、构图规律等均采取否定的态度,强调不受历史文化和传统理性的约束,是一种貌似结构构成解体,突破传统形式构图,用材粗放的流派。
八、装饰艺术派或称艺术装饰派
装饰艺术派起源于20年代法国巴黎召开的一次装饰艺术与现代工业国际博览会,后传至美国等各地,如美国早期兴建的一些摩天楼即采用这一流派的手法。装饰艺术派善于运用多层次的几何线型及图案,重点装饰于建筑内外门窗线脚、檐口及建筑腰线、顶角线等部位。上海早年建造的老锦江宾馆及和平饭店等建筑的内外装饰,均为装饰艺术派的手法。近年来一些宾馆和大型商场的室内,出于既具时代气息,又有建筑文化的内涵考虑,常在现代风格的基础上,在建筑细